作者訴出版社違約案一審判決沈陽出版社勝訴
日前,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書稿作者王某某的“沈陽出版社違約”起訴,維護了出版政策的權(quán)威和尊嚴。
2011年5月16日,沈陽出版社與書稿作者王某某簽訂都市小說《月色下的向往》一書的出版合同,約定:若甲方(作者方)的作品不符合國家的出版規(guī)定或未達到出版水平,未通過乙方(出版社方)的終審,則乙方有權(quán)停止對本合同的履行,乙方不向甲方支付退稿費。該書稿的責任編輯在通讀后認為,該書稿隱含對主人公婚外戀贊賞之情,缺乏正面的、積極的社會意義以及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甚至有些細節(jié)描寫存在低俗之嫌。沈陽出版社在與書稿作者溝通講解出版政策,并反復協(xié)商要求修改未得到落實的情況下,于2011年9月對該書稿進行了退稿處理。
2012年5月,書稿作者以“沈陽出版社違約”為由將沈陽出版社訴至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沈陽出版社“履行出版合同”。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12年7月16日開庭審理了此案。最終,經(jīng)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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