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工作正式啟動
《著作權法》開始第三次修訂
7月13日,從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獲悉,《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工作正式啟動。《著作權法》修訂工作領導小組由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柳斌杰任組長,立法、司法、行政相關部門以及作家、教育科研等單位代表為成員。
據(jù)介紹,《著作權法》于1990年9月7日頒布并自1991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分別于2001年10月和2010年2月進行過兩次修訂。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柳斌杰表示,隨著高新技術特別是數(shù)字技術和網(wǎng)絡技術的迅猛發(fā)展和廣泛應用,著作權法律制度遇到嚴峻挑戰(zhàn),進一步加快推進《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工作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他強調(diào),《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首先必須立足于國情,致力于解決我國版權創(chuàng)造、運用、保護、管理面臨的突出問題;其次要掌握好著作權法利益平衡原則,妥善處理好創(chuàng)作者、傳播者和社會公眾利益的基本平衡,妥善處理好保護著作權與保障信息傳播的關系;此外,要充分借鑒發(fā)達國家成熟的經(jīng)驗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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