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咪開記者會否認詐騙錢財
日前歌手張咪被服裝設計師齊麗英與女子水晶樂坊出品人黃子琦指控詐騙150萬元,在首都機場被警方帶走調查。后因證據(jù)不足,雙方離開派出所,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昨天,張咪在京召開說明會,詳述被指詐騙始末,并稱自己是被冤枉的。她表示,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報案人齊麗英﹑黃子琦損害名譽權責任。
近日齊麗英和黃子琦爆料,去年張咪以投資音樂劇為名說服她們出錢,兩人分別給了張咪100萬元和50萬元。該劇原定今年6月演出,直至8月仍然沒有動靜,兩人聯(lián)系張咪未果,轉而報警。23日晚,民警將準備去加拿大的張咪阻攔在首都機場,并將糾紛雙方帶回派出所調查。26日,張咪講述了齊麗英、黃子琦加入音樂劇《中國一夜》的過程。張咪稱該劇是英國一個導演和演藝公司的項目,自己擔任演唱,齊麗英和黃子琦都是主動要求參與投資,并且和制作方簽了合同。因為兩人和制作方溝通不便,故以張咪的身份證開設了一個專款專用賬戶,這個賬戶由負責項目的專門財務人員打理。今年7月,音樂劇因為各種原因進度受阻,齊麗英和黃子琦流露撤資意愿。張咪表示她只是項目的參與者,而不是合約的履約人,沒有權利承擔這個責任。
對于涉嫌詐騙的音樂劇,張咪表示該項目仍在運行中,然后展示了舞臺效果圖等證據(jù),但是對首演時間并不清楚。張咪的律師王軍向媒體表示“詐騙”指的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捏造一個虛假的合同等騙取投資人,張咪并不符合這個“詐騙”的定義。張咪說:“我在派出所做筆錄期間,外界的不實傳聞?chuàng)p害了我的名譽權,我會用法律手段維護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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