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涿鹿黃帝城—“軒轅之丘”的文物考古之證
考定古史事發(fā)生地,從古代文獻上做追根溯源、去偽存真的研究考證是重要的,但是,文物考古研究更加重要。在我們看來,文獻研究,只不過是為文物考古做先行官,以避免文物考古走彎路。而文獻研究的正確與否,只有通過文物考古與時代斷限,才能最后得到證實,F(xiàn)在,對于軒轅之丘這一事關中華文明起源問題的重要歷史遺址,還未作正式發(fā)掘。但是,其遺址表面保存較好,還是能夠作一定程度上的觀察與研究的,且其遺址自然出土文物很多,并有地下帶文字的文物出現(xiàn),此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證明遺址的歷史真實性。
第一,關于“阪泉”地理位置的出土文字之證。
涿水之源即是“阪泉”。阪,山坡之稱。涿,流水下滴之稱。“阪泉”與“涿水”之稱的本身,就存在著因果關系,“阪泉”這一泉水之稱的本身,就決定了這不是處于平野之地的一處泉水。然自《水經(jīng)注》誤指“阪泉”為“張公泉”,反將“黃帝泉”說成是“阪泉”以來,除了《括地志》、《懷來縣志》、《涿鹿風物志》有正確的記載外,歷代官修史志,多有沿襲《水經(jīng)注》之誤而作說者。黃帝泉不僅在平地,而且正處于黃帝所居的都城——軒轅之丘與蚩尤屯兵而筑、與黃帝對陣的“蚩尤城”(《山海經(jīng)》記之為“兇黎土丘”)之間。史載黃帝、炎帝共同戰(zhàn)蚩尤之時,炎帝屯兵駐于阪泉,因有“阪泉氏”之別稱。若將處于兩軍對壘中間的黃帝泉說成是歷史上的“阪泉”,那么,歷史記載的“黃帝戰(zhàn)蚩尤”就說不通,若按古戰(zhàn)場遺址及地名的誤釋,就成了“炎帝戰(zhàn)蚩尤”了。因為,記述和解釋古戰(zhàn)場上的具體泉水、城址等名稱和地理位置,必須符合于戰(zhàn)爭中的軍事部署與戰(zhàn)爭過程,不符合就是謬誤。正因為有《水經(jīng)注》等古籍的錯誤記載,就有古今學者對《史記》所記的“涿鹿之戰(zhàn)”、“阪泉之戰(zhàn)”產(chǎn)生懷疑,認為:“蚩尤、炎帝,殆即一人;涿鹿、阪泉,亦即一役。”
1981年6月3日上午,涿鹿縣礬山鎮(zhèn)四堡村農(nóng)民李仲祥蓋新房挖地基,掘出了阪水彌勒禪寺寺主郭榮改葬墓中的文物一批,其中有“地券”一件,文字是用朱筆書于一個長37公分、寬25公分的板瓦之上,文中記述墓地地理位置以“阪水彌勒禪寺”為坐標:“奉圣州礬山鎮(zhèn)阪水彌勒禪寺西北之原,堪為墓地一方……”而在四堡村東南的上七旗河谷中一處當?shù)胤Q之為“彌勒寺”的地方,搞農(nóng)田基本建設平整土地,“又曾掘出寺中銅鐃、鈸、鈴、陶器、古錢幣等文物,撿回唐代八角形‘尊勝陀羅尼’石刻經(jīng)幢一件”。這種石刻經(jīng)幢自唐永淳盛
行于各地;根據(jù)郭榮改葬墓出土“地券”的文字記載,郭榮死于金大定二年(1162年),改葬于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根據(jù)阪水彌勒寺出土文物擺放整齊,錢幣盛于大甕之中,不僅數(shù)量大,而且毫無撒落于地的情況,說明此寺之毀,不是兵、匪、火所致,而是一場突然降臨的自然災害。這,就是毀于元順帝至元四年(1338年)七月己酉日奉圣州的毀滅性大地震。這就證明:至少從公元6世紀到13世紀,在阪泉之北1華里左右,存在過一座佛寺,寺名就依寺之所在阪泉水下,而稱“阪水彌勒寺”。它還證明,涿鹿山北麓的阪泉水出泉后向東北流至古軒轅之丘的一段河水,當?shù)厝怂追Q“阪水”,而當其流過軒轅之丘城南匯入黃帝泉水后,流注于 水這一段便稱之為涿水。由此可證明,《山海經(jīng)》及歷朝歷代古籍所記載的軒轅之丘在涿鹿是正確的,晉代的皇甫謐于《帝王世紀》中說河南新鄭為“有熊”國都,是編造。
第二,“軒轅之丘”的出土文物之證。
軒轅之丘的歷史稱謂隨時代不同而變化,它的大體情況是:在有熊部落方國的歷史階段稱作“青丘”,其所在地域名為“諸沃之野”或“有沃之野”;五帝時期先呼為“軒轅之丘”,后亦謂之“帝丘”,其所在之地曰“冀”;約從夏代以來依山而命城,謂之“涿鹿”。其所在地域也有史籍記為“冀州之野”,但多用“涿鹿之野”;戰(zhàn)國時期為上谷郡屬地,西漢初置縣治于此城,縣名從城名,為“涿鹿縣”。西漢末曾一度更名“抪陸”,北魏中城廢,縣治移至其東南的礬山堡,縣名不變。礬山實為后世訛稱,實即古“鬴山”,司馬遷于《史記》記作“釜山”。
軒轅之丘城毀后,城內(nèi)變?yōu)楦,其古代建筑、生產(chǎn)、生活遺物在農(nóng)民世代耕作、年復一年地向外拾撿、傾倒處理之中,仍然拾撿不盡,各個歷史時代的陶片還俯拾即是。同時也不斷有地下文物自然出土。1957年11月31日的《人民日報》有一則報道說,河北省和涿鹿縣文化部門,在涿鹿縣城東南約五十多里的一向傳說是“黃帝城”的遺址進行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了許多文物:“其中屬于生產(chǎn)工具方面的有石刀、石斧、石錛、石杵、磨用器及蜯器、陶紡輪等;屬于生活用具的有殘?zhí)斩、陶鬲、陶鼎、陶缸、陶盆、陶甑等。建筑遺跡除原有的殘城墻基址外,又在城址內(nèi)中部塌陷的地方,發(fā)現(xiàn)板筑墻,板筑層有的厚18公分,有的厚25公分。在城址內(nèi)北部還發(fā)現(xiàn)了各種板瓦、桶瓦、和帶鹿形等花紋的半瓦當。涿鹿縣文化部門和當?shù)厝罕娺^去就曾在這城址內(nèi)發(fā)現(xiàn)過石斧、帶巨孔的敲擊器,龜鈕、蛙鈕銅印以及各種古代錢幣等。”報道中又說,根據(jù)以往和這次發(fā)現(xiàn)的文物,結(jié)合古史記載推斷,這個遺址“很可能就是古代的涿鹿城”;1987年7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派人到涿鹿普查,在‘黃帝城’附近撿到石鏃兩枚,經(jīng)鑒定是五千年前的遺物,正是黃帝時代的兵器”;1994年至1995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的安志敏、鄭光、陳星燦,歷史研究所的李學勤、孟世凱、羅琨、王宇信等一批學者考察了軒轅之丘等遺址,安志敏說:“從地表看,大部分文物較晚,但是也發(fā)現(xiàn)了一些仰韶文化時期的彩陶……這說明黃帝城延用時間較長”;鄭光認為,黃帝城發(fā)現(xiàn)的石斧,是“一種重要的禮器……這是很有意義的。”
第三,“軒轅之丘”的時代確定。
由于軒轅之丘在歷史上延用的時代較長,城內(nèi)文物從仰韶文化時期到秦漢時期的各個歷史階段文化遺物都有,而城墻從外觀上看則是戰(zhàn)國時期的建筑物,這就使人們很難在其城最早建于何時的問題上下結(jié)論。如此,不經(jīng)過正式的文物發(fā)掘研究,雖然大家都心里有底,寫文章正式發(fā)表,就誰也不敢十分肯定地說,它就是歷史上有熊國都青丘、軒轅肇造文明國家之制后的中華第一個國都——軒轅之丘。不過,1997年,河北省社科院考古所對這一遺址再一次進行了調(diào)查,有許多新的發(fā)現(xiàn);我們與鄭光先生自1999年以來,又多次對城址及其周圍相關遺址,以及橋山軒轅黃帝廟遺址,做了較為詳細的地表察看,心里更有了底。只是因為沒有經(jīng)過發(fā)掘,不能詳說。就是經(jīng)過了發(fā)掘,在正式報告沒有發(fā)表之前,也是不能細說的。
不過,筆者既不是考古學家,又不是歷史學家,更不在社科研究部門供職,我們的研究屬于“未入流”類,我們就說符合我們“未入流”者的實話:此是歷史上的軒轅之丘無疑,將來的文物考古可以證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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