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遠征夫婦稱《紅色娘子軍》場均版權費僅2元
本報曾報道的《紅色娘子軍》原作者梁信與中國國家芭蕾舞劇團的著作權官司從去年10月立案至今,已過半年時間。昨天,梁信的女兒梁丹妮、女婿馮遠征召開說明會,在開庭前夕向媒體披露這場藝壇恩怨的詳情。
20年前
中芭一次性給過5000元
“沒辦法,我們是被逼無奈。”馮遠征以這樣的話開始了說明會。由于多年與中芭不能和平解決著作權糾紛,梁信只好提起訴訟。馮遠征說,岳父授權他和妻子梁丹妮處理與中芭的著作權糾紛。
馮遠征介紹說,1960年梁信創(chuàng)作完成了《紅色娘子軍》劇本,次年被拍成電影。1964年被改編為芭蕾舞劇。梁信其實是在芭蕾舞劇搬上舞臺后才知道又被改編了。“由于當時沒有著作權法,相關單位隨意改編也沒法做什么法律上的約定。1991年著作權法頒布后,中芭就與梁信商洽著作權許可事宜。”
馮遠征表示,1993年雙方簽下了一頁紙的協(xié)議,協(xié)議上寫明,根據(jù)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雙方的權益義務。確定梁信的著作權,中芭有為梁信署名的義務,一次性支付使用費5000元。梁信也不能再與其他單位簽訂舞劇改編授權。“雖然當時協(xié)議上沒有寫明期限,但當時著作權法強制規(guī)定,著作權授權最長十年。而且當時中芭負責人在給梁信的信中也寫明期滿后再另議。當時簽訂協(xié)議時,梁丹妮是不同意的,但岳父鑒于和中芭很多老領導的關系,不好意思拒絕,只得同意。”
十年約滿
中芭不想再掏一分錢
馮遠征說,按照十年的期限,雙方的協(xié)議應在2003年到期,但是續(xù)約問題卻一直沒有進展。 “2009年,中芭成立50周年,想出一套包括《紅色娘子軍》的郵票,集郵總公司要求必須有梁信先生的授權,中芭找來,我們才開始談著作權的問題。”馮遠征說:“一開始,中芭表示一定按照法律來辦,不差錢,該給多少錢給多少。其實我們不是為了錢,就是為了讓老人得到尊重。但過了一周,中芭的態(tài)度180度轉彎,表示不會再出一分錢。”
馮遠征說,中芭認為1993年簽訂的協(xié)議是終生協(xié)議,也就是用5000元買斷了梁信有生之年及死后五十年的著作權。直到今天,中芭仍然是這個態(tài)度。
梁家人曾于2010年向版權局申請調(diào)解,但多次調(diào)解,中芭堅持己見,調(diào)解以失敗告終。“我們最初不想打官司,我們也是演員,也是這個圈子的,不希望走上法院去對峙。我們覺得既然協(xié)商不了那就寫個東西收回版權,但律師說只能起訴才行。所以將爭議訴諸法律成了我們最后的選擇。我們希望他(梁信)的權利能得到法律的肯定和尊重。”馮遠征說。
“案件起訴后,我們和中芭在法院及中國文聯(lián)的協(xié)調(diào)下,中芭仍然堅持不給一分錢。讓我們吃驚的是,中芭的律師表示《紅色娘子軍》不適于著作權法。”馮遠征反問:“如果中芭真擁有版權,那套院慶紀念郵票為什么都沒有出?”
“87歲的老父親,
不被尊重”
馮遠征在說明會上介紹了岳父的轉變。“2003年之前我和岳父提起續(xù)約的事,岳父都不讓提,老人覺得會難以面對中芭的老朋友。但后來岳父主動向我提出來處理糾紛。有一天他在電視上看到京劇《紅色娘子軍》,老人不停地說‘他們侵權了,侵權了……’一個耄耋老人、一個給中國戲劇創(chuàng)造了經(jīng)典的老人,現(xiàn)在都不愿看自己的創(chuàng)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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