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司開展《山東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條例》宣貫周活動
《山東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條例》將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為學習、宣傳和貫徹執(zhí)行好《條例》,把學習、宣貫《條例》活動進一步推向高潮,2月15日,山東公司發(fā)出關于開展《條例》宣貫周活動的通知,活動時間為2月21日至2月27日,活動的主題是:“加強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
2010年11月25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山東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條例》。《條例》規(guī)定了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原則,電力設施保護區(qū)范圍和保護措施,以及電力設施產權人的責任、禁止行為;明確了電力供應與使用應實行科學用電、安全用電和節(jié)約用電原則,供電企業(yè)有保證電能質量、方便用戶、連續(xù)供電等義務;同時,規(guī)定了電力行政管理部門職權、投訴舉報制度、公安機關職責等,以及不同主體違反本條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新《條例》的出臺,將為預防和打擊竊電犯罪、保障電網安全和正常供用電秩序、維護電力設施產權人和客戶合法權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條例》宣貫周活動期間,山東公司所屬各級單位將在已開展相關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學習宣傳和貫徹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圍繞活動主題,突出行業(yè)特點,調動各類宣傳資源,充分利用報紙、電視、電臺、網絡等各種新聞媒體,發(fā)揮流動宣傳車、廣告、網站、展板、手機信息、移動電視等的宣傳作用,豐富活動形式和手段,加強宣傳報道,營造宣貫《條例》的濃厚氛圍,并將于2月26日在山東全省范圍內舉行廣場、街頭集中宣傳日活動,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貫,營造濃厚的宣傳輿論氛圍。各單位將結合自身實際組織人員利用多種渠道,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學習和宣貫活動,把《條例》宣貫周活動推向一個高潮,在全社會形成人人了解《條例》、自覺遵守《條例》的濃厚氛圍。
據了解,活動周期間,山東公司將征集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宣傳用語,舉辦《條例》答題有獎知識競賽、有獎征文活動。在山東省、市電視臺和供電營業(yè)窗口播放《條例》宣傳廣告,發(fā)放宣傳資料。同時,山東公司將組織舉辦3期《條例》培訓班,制定下發(fā)《條例》貫徹執(zhí)行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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