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地方法院6日審理陳水扁被控教唆偽證案
來源:中新網 作者:網絡轉載 責任編輯:融合網 發(fā)表時間:2011-04-08 21:23 閱讀:次
核心提示: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6日審理陳水扁被控教唆偽證案,法官傳喚相關證人出庭作證,并諭知下次開庭時間為5月26日,傳喚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等人出庭。
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6日審理陳水扁被控教唆偽證案,法官傳喚相關證人出庭作證,并諭知下次開庭時間為5月26日,傳喚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等人出庭。
臺北地方法院在2009年9月間審理扁案后,告發(fā)陳水扁涉及偽證案。臺檢方特偵組偵辦后,認為檢方在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陳水扁辦公室秘書長馬永成等人之前,陳水扁在官邸召開會議,要求林德訓、馬永成在應訊時說,申領公務費是支付執(zhí)行機密涉外工作,2010年2月間將陳水扁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6日召開準備庭,傳喚林德訓、馬永成、前陳水扁辦公室會計陳鎮(zhèn)慧出庭作證,厘清陳水扁在2006年7月召開官邸會議時有哪些人在場。
林德訓表示,有參加官邸會議,但因公務繁忙,需要出會議室接聽電話,因此在會議室里“進進出出”,未全程參與會議內容。而吳淑珍因身體狀況不佳,需要時常上洗手間,多次進出會議室。
馬永成則說自己辭職后,就沒有再去過官邸,之后是被通知而參加會議,且官邸是要經過“允許”才可以進入;陳鎮(zhèn)慧則說自己沒參加會議,但有整理相關公務費申報資料給林德訓看。
陳水扁的律師認為,相關證人的證詞已證明吳淑珍于官邸會議時在場,聲請傳喚吳淑珍出庭厘清全案疑點。法官庭末諭知下次開庭時間為5月26日上午9時30分,傳喚吳淑珍、林德訓、馬永成、陳鎮(zhèn)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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